泰國公設:均為建商吸收,銷售均為淨面積
A:商場:實際可以銷售面積為26%),其他皆為公設使用
B:住宅:(實際可以銷售面積為54-56%
除特殊條件外,外國人不可單獨擁有泰國土地
外國人可購買任何公寓總空間的49%, 而不需要永久居留
Free Hold:永久物權房屋擁有獨立產權證書,可自由移轉
Leasing Hold:30+30+30租賃期間
未持有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或公司,欲購買一單位公寓,需從境外帶入泰國100%之購買金額
出租行情,住宅 - THB600-800 / 每平米,商場THB10000-20000 / 每平米
非本國居民之外幣賬戶,並無限制授權予泰國銀行,非本國居民亦可於授權銀行開立泰銖帳戶
所有買賣房屋稅賦依照泰國法律課徵
指定泰國盤谷銀行做對匯指定銀行,以泰銖對匯
可指定外國銀行作為對匯帳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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